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精神,我院将启动2017-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报对象:我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(除大四)、研究生;
2、申报与评审:符合条件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可以提出申报;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《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》一式五份(含电子文档一份)、由学生自主拟定题目,并自主选择指导教师。科技创新办公室对申请项目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审,并提请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评审;科技创新办公室根据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评审结果,公布立项项目,并下达立项通知。
3、资助经费: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。
4、申报时间及地点: 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8日15:00(北京时间)交到文科八号楼228办公室 郭薇老师处,过期不候。
教育科学学院
2017年11月1日